德国旅游签证
德国旅游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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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旅游签证(上海送签,客人自行送签)


领馆受理时间:3-15个工作日

入境次数:单次,领馆根据行程签发

可停留天数:领馆根据行程签发

签证有效期:领馆根据行程签发

生物采集:12周岁以下,不用前往


受理范围

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签发的护照,且常住地和工作地是以上四地的中国公民。其他地区申请人需在以上四地工作、生活或学习并提供已有六个月记录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


需提交材料

★因私护照原件

(1)护照在归国后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末页必须有持证人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护照至少需要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

(2)若换发过护照同时请提供旧护照原件,若旧护照遗失,请去当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3)不接收一年内被德国拒签过的护照

(4)自护照签发日算起,不接收使用超过10年的护照

★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白底彩照2张,照片规格87.5px*112.5px

★户口簿

1、整本复印件(请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如是集体户口,可提供集体户口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

★个人信息表 点击下载个人信息表

填写完整并签字。确保联系电话是准确有效的,并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补充问题表  点击下载表格

★旅行证明(VIP专享客户免交)

英文行程单(如您行程中包含其他申根国家,全程的主要停留国家必须是德国)

机票预订记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

覆盖整个申根逗留期间的住宿证明

★医疗保险证明(VIP专享客户免交,可买15天)

1、原件,保险合同应覆盖旅行的整个申根区域,保额至少3万欧元并包含紧急医疗费用及送返费用。

2、如果在德国正规的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只提供由保险公司确认过的打印件就可以。

★资产证明

本人名下近6个月(以截止收材料日期为限)且加盖银行柜台章的工资卡或活期借记卡对帐单,或活期存折整本复印件,要求余额在1万元以上,且每月有帐目往来(如对帐单上无法体现持卡人的姓名,请同时提供工资卡或借记卡的正反面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车产证复印件;股票交割单或其他资金证明(如银行工资卡、存折或定期存单等)原件

★工作证明  在职证明模板下载

1、工作单位出具的写明申请人职位、工资、休假天数、假期是否带薪、保留职位的英文在职证明原件:证明中需列出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加盖公司印章、人事负责人签名并写明签名人姓名和职务。

2、在职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同行人材料(如同行人自备签证,请提供护照首页和签注页复印件;18岁以下申请人还需提供同行人的英文酒店机票预订单)


其他人员,请注意:

★退休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18岁以下学生及儿童,请提供:

1. 学生证复印件

2.学校出具的英文在校证明 (原件),须满足如下条件:
使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注明学校的现址和联系方式; 加盖学校公章; 注明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签字人须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 覆盖整个旅行期的准假确认

3.中英文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并认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

4.父母同意信 

a - 如未成年人无/只有一方父母陪同旅行时,须提交不同行的亲生父母一方或双方签字的出行同意信公证并认证

b - 如亲生父母离异:原则上,父母离异后双方仍继续享有对子女的同等监护权,须由双方出具子女的出行同意信。如果父母其中一方的监护权被转移或取消,须提交另外一方单独享有监护权证明公证书并认证  

c - 如亲生父母一方身故:须提交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死亡证明公证书

5.父母的收入情况:工资卡对账单和收入证明


★18岁以上的学生,请提供:

1.中英文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并认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

2.学校出具的英文在校证明 (原件),须满足如下条件:
使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注明学校的现址和联系方式; 加盖学校公章; 注明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签字人须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 覆盖整个旅行期的准假确认

3.父母的收入情况:如旅行和逗留费用由父母承担,还须提交:父母至少一方工资卡对账单和在职证明


★无业人员

1. 英文解释信 (陈述您目前的状况)

2.配偶收入证明、工资卡对账单

3. 结婚证公证并认证


其他注意事项

旅行医疗保险要求如下:

1)旅行医疗保险(个人或团体保险)可由申请人在居住国缔结,如无此可能,也可在第三国或由邀请人在旅行目的地国缔结

2)承担患病时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和医疗急救和/或医院急诊费用

3)保险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如通过保险公司在欧盟各国、瑞士或列支敦士登的办事处

4)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5)在申请人患病风险明显较高等有理由的特殊情况下也可对保险金额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前往德国治病,除旅行医疗保险外,还须提供医疗费证明。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特别说明**

1. 所有申请人都需要亲自到申请中心提交申请,并进行指纹扫描和拍照

  签证中心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329号隆宇国际商务广场8层 

2. 如有必要,领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材料,补充信息或进行面谈.

3. 签证有效期严格按照邀请信/派遣函/申请表所申请的日期核发.


**费用说明**

1.不包含签证费及签证中心服务费,在递交材料时请现金缴纳给签证中心。

2.签证服务费包含:

. 信息咨询:由签证专员依据丰富的送签经验,给到及时准确的签证信息。

. 签证指导: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由签证专员给出正确的签证指导意见,引导客人进行有效的签证申请。

. 面试预约:如需预约,包含为每位签证申请人做2次预约,由于签证申请人原因,需调整面试时间2次以上所产生的附加费用另计,我公司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追加。

. 材料审核:签证申请人按照网上信息准备签证材料,除特别注明“由我公司准备”外,其余材料均需申请人自行准备。如需我公司协助提供,我公司有权追加额外服务费。

. 文件制作:协助制作相关材料

. 表格填写:按照签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领馆要求,我公司负责填写签证申请表,签证申请表如需本人签字,请申请人签字前仔细核对填表内容后签字认可。

. 文件翻译:我公司提供签证所需材料的常规英语翻译,其他语种翻译附加费用另计。

. 快 递 费:材料/护照递送费用。

. 陪同面试:如需要陪同面试,附加服务费200元/人/次。


**免责声明**

1.我公司为客户所提供的所有签证服务类别,均属于协助办理性质,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资料的真实性是使领馆审核的最关键的因素之一,请申请人确保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

3.我公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4."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请您待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酒店确认付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签证以外其它费用。

5.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供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6.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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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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