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个人旅游签证(上海送签)
领馆受理时间:10-15个工作日
入境次数:单次
可停留天数:视领馆签发
签证有效期:视领馆签发
是否需要本人提交材料:是(生物采集:5周岁以下的儿童可获免去提供生物识别信息;未满16周岁的儿童,必须有成年人的陪同)
受理范围
长期居住、学习、工作地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的申请人
需提交材料
★因私护照原件
(1)护照在归国后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末页必须有持证人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护照至少需要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
(2)若换发过护照同时请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请提供遗失说明。
★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87.5pxx112.5px)白底彩照4张(照片背面请不要注明姓名,正面必须无污渍)
★户口本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须复印到第一页空白页)
(2)如是集体户口,可以提供集体户口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两面清晰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婚姻证明复印件 如结婚证、离婚证
★出行证明 (VIP专享客户免交)
(1)英文行程安排
(2)机票预订记录(需体现申请人姓名、时间、航班信息)
(3)酒店预订记录(需体现申请人姓名、时间、酒店信息)
★个人信息表 点击下载个人信息表
★医疗保险证明(VIP专享客户免交,15天以内)
原件,保险期限要求覆盖整个行程,险额必须不少于30,000欧元。
★资产证明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或活期存折整本复印件: 每月有进出帐记录,余额不少于3万; 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
(2)●房产证复印件
(3)●车产证复印件
★在职证明(英文) 下载在职证明模板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或盖本人私章,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3)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或(财务章)或(部门章);
(4)除签名外其他内容手写无效;
★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人群,请注意:
★自由职业者/无业人员,请提供
1.本人经济来源英文说明信并签名;
2.资金提供者的经济来源英文说明信并亲笔签名(写明对账单每月资金来源);
3.出资人的收入证明(近6个月的工资卡对账单);
4.申请人与出资人的关系证明复印件(如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在校学生及儿童,请提供
1. 英文在校证明(使用学校抬头纸打印,包括学校名字、地址、电话、传真;老师签名,学校盖章;除签名外,手写无效)
2.资产提供者和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3.英文同意信(如与父母一方出行,另一方出具亲笔签名的同意信)
4.委托书(如双方父母都不同行,双方父母亲笔签名委托书、双方英文在职证明)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其他注意事项
旅行医疗保险要求如下:
1)旅行医疗保险(个人或团体保险)可由申请人在居住国缔结,如无此可能,也可在第三国或由邀请人在旅行目的地国缔结
2)承担患病时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和医疗急救和/或医院急诊费用
3)保险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如通过保险公司在欧盟各国、瑞士或列支敦士登的办事处
4)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5)在申请人患病风险明显较高等有理由的特殊情况下也可对保险金额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前往西班牙治病,除旅行医疗保险外,还须提供医疗费证明。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特别说明**
1.所有爱尔兰签证申请人,无论国籍,将需要亲自到申请中心提交申请,并进行指纹扫描和数码摄像.
2.签证中心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2层(按预约时间前往)
**费用说明**
1.不包含签证费,请自行缴纳现金给签证中心。
2.签证服务费包含:
. 信息咨询:由签证专员依据丰富的送签经验,给到及时准确的签证信息。
. 签证指导: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由签证专员给出正确的签证指导意见,引导客人进行有效的签证申请。
. 面试预约:如需预约,包含为每位签证申请人做2次预约,由于签证申请人原因,需调整面试时间2次以上所产生的附加费用另计,我公司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追加。
. 材料审核:签证申请人按照网上信息准备签证材料,除特别注明“由我公司准备”外,其余材料均需申请人自行准备。如需我公司协助提供,我公司有权追加额外服务费。
. 文件制作:协助制作相关材料
. 表格填写:按照签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领馆要求,我公司负责填写签证申请表,签证申请表如需本人签字,请申请人签字前仔细核对填表内容后签字认可。
. 文件翻译:我公司提供签证所需材料的常规英语翻译,其他语种翻译附加费用另计。
. 快 递 费:材料/护照递送费用。
. 陪同面试:如需要陪同面试,附加服务费200元/人/次。
**免责声明**
1.我公司为客户所提供的所有签证服务类别,均属于协助办理性质,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资料的真实性是使领馆审核的最关键的因素之一,请申请人确保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
3.我公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4."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请您待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酒店确认付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签证以外其它费用。
5.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供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6.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