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个人旅游签证
受理时间:上海收齐材料后所需工作日29个,异地收齐材料后所需工作日33个
入境次数:单次
可停留天数:具体以领馆签发为准
签证有效期:具体以领馆签发为准
受理范围
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签发的护照;其他地区申请人需在以上四地工作、生活或学习并提供已有半年记录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客人需要有欧美国家的出境记录。
需提交材料
详细说明
★因私护照原件
(1)护照在归国后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2)如换发过护照同时请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请提供遗失说明。
(3)护照末页请本人用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4)留有至少连续3张正反面空白签证页(不是备注页)
★照片
近3个月内拍摄2寸白底光面彩照2张,必须表情自然、双唇紧闭。(照片背面请不要注明姓名,正面必须无污渍)
★身份证
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在面试当天请带好原件)
★结婚证
如已婚人员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在面试当天领馆面试官可能会临时通知您将此材料公证并认证)
★资产证明
(1)★5万元存款证明需冻结到旅游回来后;
(2)★银行开具的近6个月银行对账单,余额尽量多,盖银行红章及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或车产证复印件
★个人信息表
填写完整并签字。确保联系电话是准确有效的,并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个人信息表
★签证申请表
此表格需要在线填写,我处制作完成后会将此表格配送给您签字,只需要在签名处中文签名,与护照末页上的签名一致。
★出行证明
往返程机票预订记录复印件。
★相关证明
在职人员
在职证明公证书并认证(中文+西班牙文) 提供打印在抬头信纸上的在职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如申请人本人是法人代表,请企业人事负责人签名,不可以自己签名)。
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
退休人员
请提供退休金和正常收入证明。
学生
英文在校证明公证书并认证(中文+西班牙) 由学校出具的英文在校证明,需用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和学校领导签名。内容必须写明是旅游目的,同意去阿根廷旅游并按时回国。
★其他证明
★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中文+西班牙文)
如是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请提供出生证明和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原件(当地外事办事处可办理认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必须为儿童本人,
★同行关系证明(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中文+西班牙文)
如是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请根据出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若与父母同行,父母致使馆信函,说明其孩子将和父母一起旅行,父母将对旅行安全及费用负责;旅行申明书公证并认证。
(2)若只与父母一方或单独出行,及不同行一方的同意信公证书并认证(当地外事办事处可办理认证),旅行申明书公证并认证,以及委托书(委托书不需要公证和认证)
(3)同意信具体格式内容请参照样本中英文同意信
注明:旅行申明书(内容包含带孩子去阿根廷旅游,注明名字、身份证号码、关系、担保小孩安全等信息);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特别说明:
1、我司会对您的材料进行审核,可能会通知您增补担保金5万/人。
2、上海市户口的申请人在市区级公证处均可以办理公证书。部分公证处联系方式以供参考:静安区公证处 (电话:62671801、32170441)、杨浦区公证处(电话:65899528)、浦东新区公证处(电话:58396060、58395050)。
3、请在去公证处前先准备齐全资料,可以缩短公证书的办理时间。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所需材料:
-父母和子女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结婚证书原件
-子女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办理父母声明同意书、委托同意书公证所需材料:
-声明同意书或委托同意书草本
-声明人或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声明人或委托人需亲自去公证处签字。
**特别说明**
1. 签证服务费包含:
. 信息咨询:由签证专员依据丰富的送签经验,给到及时准确的签证信息。
. 签证指导: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由签证专员给出正确的签证指导意见,引导客人进行有效的签证申请。
. 材料审核:签证申请人按照网上信息准备签证材料,除特别注明“由我公司准备”外,其余材料均需申请人自行准备。如需我公司协助提供,我公司有权追加额外服务费。
. 文件制作:签证须知中,注明“由我公司准备”的材料,均由签证专员准备。
. 表格填写:按照签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领馆要求,我公司负责填写签证申请表,签证申请表如需本人签字,请申请人签字前仔细核对填表内容后签字认可。
. 文件翻译:我公司提供签证所需材料的常规英语翻译,其他语种翻译附加费用另计。
. 快 递 费:材料/护照递送费用。
. 陪同面试:如需要陪同面试,附加服务费200元/人/次。
免责声明:
1.我公司为客户所提供的所有签证服务类别,均属于协助办理性质,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资料的真实性是使领馆审核的最关键的因素之一,请申请人确保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
3.我公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4."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请您待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酒店确认付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签证以外其它费用。
5.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供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6.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